(大连)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执行的文件
2020-11-30 15:19:44大连市人民政府
以下诉求,希望给予详细答复 1、目前金普新区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、使用等规定,按照什么文件执行,以及文件获取的途径。 2、在此文件之前,金普新区按照什么文件执行,以及文件的获取途径。
受理单位:
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
答复内容:
在维修资金的缴存上,一直执行的是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大开管发[1998]73号)。目前,维修资金使用执行的是《大连市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大政发[2017]24号),已修订过多次。通过途径申请政务公开途径获得。
反映时间:
2020年11-13 08:57:12
编辑:admin